發布日期:2024-04-18 瀏覽量:0 所屬欄目:公告
為吸引更多社會資本聚焦淮安市產業發展,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基金對全市重點產業的支持作用,推動有較強成長性、競爭力的企業在我市落戶,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淮安市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機構和組建方案,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淮安市產業投資基金概況
母基金總規模80億元,遵循市場化規律,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范風險”的原則運作,實行母子基金兩層架構,通過參股或合伙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子基金。
二、申報子基金條件
(一)注冊地要求
子基金須在淮安市內注冊并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要求備案。
(二)存續期限
子基金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8年,分為投資期和退出期,其中投資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
(三)管理費
根據市場情況及行業慣例,由母基金管理機構與子基金管理機構協商確定管理費計提標準,原則上子基金投資期管理費計提基數不超過該基金實繳金額,退出期管理費計提基數不超過該基金已投未退出金額。投資期管理費按照不超過基金實繳規模的1.5%/年收取,退出期管理費按照已投未退出投資金額的1.5%/年收取,延長期不收取管理費。
(四)投資方向
子基金重點投向新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綠色食品、化工新材料、纖維新材料、PCB電子元器件、生物技術及新醫藥等優勢產業集群,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新興數字產業等先導產業集群等領域的優質企業和重大項目。
(五)出資比例
母基金對單支子基金的出資金額一般不超過10億元,且對下設子基金出資比例不超過30%,原則上淮安市各級國有資本對子基金合計出資比例不超過40%,超出部分必須引入市場化基金(社會資本)。
(六)投資比例
單支子基金認繳規模原則上不少于1億元,子基金對單個企業的投資原則上不超過被投企業投后總股權的3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對單個企業的投資額不得超過子基金認繳總規模的20%。
(七)返投要求
子基金返投金額不得低于淮安市國有資本實繳出資額。
(八)投資限制
子基金在運作過程中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從事擔保、抵押、委托貸款等業務;
2.投資二級市場股票(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除外)、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信托產品、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
4.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發行信托或集合理財產品等方式違規募集資金;
7.名股實債、名基實儲;
8.投向國家禁止、限制投資或者不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項目;
9.將基金投資作為招商引資優惠條件;
10.其他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九)委派人員
母基金管理機構可采取委派董事、監事、投決會成員、觀察員等形式對子基金進行管理,依法行使出資人權利,開展投后管理等事務,但不參與基金日常經營管理。
(十)管理與考核
1.母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對子基金擬投資決策事項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淮安市產業基金相關文件及子基金協議進行合規審查,并就上述事項具有一票否決權。
2.母基金管理機構后續將建立基金業績考核制度,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機構,按年度對基金開展業績評價,并將考核結果作為激勵和約束依據,子基金管理機構應予以配合。
三、子基金管理機構要求
(一)管理人條件
1.在中國大陸依法設立的公司或合伙企業,實繳貨幣出資不低于1,000萬元且與所管理基金規模相匹配;
2.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3.有健全的股權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規范的項目遴選和投資決策制度;
4.管理團隊至少有5名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或基金管理工作經驗、具備良好管理業績和職業操守信譽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
5.有與政府投資基金投資領域和方向匹配的項目儲備;
6.有與政府投資基金規模相匹配的資金募集能力;
7.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在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8.法律法規、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出資要求
對采用有限合伙制的政府投資基金的出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認繳規模的1%且不低于500萬元。
四、子基金設立流程
(一)方案遴選
母基金管理人根據投資計劃通過公開征集遴選子基金合作機構與組建方案。
(二)立項與盡調
母基金管理人對子基金方案開展初步審核、立項、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
(三)內部決策
母基金管理人組織內部決策,對擬設子基金方案開展專業性論證后提交管委會評審。
(四)管委會評審
管委會重點圍繞基金擬投資項目、基金組建方案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存在政策性和合規性風險等提出評審意見,不作決策性結論。
(五)投資決策
市產業基金辦將管委會評審意見反饋至母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依法依規決策。
(六)社會公示
經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的子基金方案,在相關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發現問題的,經核實立即終止該子基金設立程序。
(七)方案實施
母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結果,組織實施子基金投資方案,簽訂合伙協議、合同或章程。
五、申報方式
書面申請:符合條件的子基金管理機構請按《淮安市產業投資基金申報文件編制說明》(附件)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將紙質材料原件報送至淮安市金控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電子材料提交至以下郵箱,紙質材料與電子材料內容應保持一致,同時承諾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根據申報情況,母基金管理人對子基金方案組織集中評審。
(一)裝訂要求:紙質材料包括正本1份、副本3份。
(二)聯系人:顧先生、吳先生
電話:0517-83509316
手機:15720622689,18816227798
郵箱:hazdcyjj@163.com
(三)郵寄地址:江蘇省淮安市金融中心B2幢28樓2803室,淮安市金控創業投資有限公司,郵編:223001
六、其他事項
(一)本征集公告不構成法律上合同訂立的要約或承諾行為。
(二)申報材料一經提交,不予退回。
(三)本征集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特此公告。
淮安市產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4月17日